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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

 


115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

  • 申請資格:

學士班應屆畢業生(含申請提前畢業學生)及修業一年以上碩士班研究生。

()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具下列條件之一者
1.
名次在該班學生前三分之一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2.
其他特殊情形,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
(
)碩士班學生具下列條件之一者
1.
修畢碩士班應修科目至少16學分。
2.
名次在該班學生前三分之一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3.
其他特殊情形,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
 

二、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時程:
第一階段作業時程:115309日至115331日。

第二階段作業時程:視第一階段申請報名人數,若尚有名額,將另行公告申請時程。
申請應具備之資料:
1. 
申請表一份 
2. 
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歷年成績單一份(含累計成績排名及總平均成績)
3.
助理教授以上推薦書二份 (格式不拘)
4.
研究計畫一份

備妥上述文件繳交至系辦

三、逕行修讀名額: 化材系博士班化材系工學博士1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