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
115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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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
學士班應屆畢業生(含申請提前畢業學生)及修業一年以上碩士班研究生。
(一)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具下列條件之一者
1.名次在該班學生前三分之一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2.其他特殊情形,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(二)碩士班學生具下列條件之一者
1.修畢碩士班應修科目至少16學分。
2.名次在該班學生前三分之一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3.其他特殊情形,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二、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時程:
第一階段作業時程:115年3月09日至115年3月31日。
第二階段作業時程:視第一階段申請報名人數,若尚有名額,將另行公告申請時程。
申請應具備之資料:
1. 申請表一份
2. 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歷年成績單一份(含累計成績排名及總平均成績)
3.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書二份 (格式不拘)
4. 研究計畫一份
備妥上述文件繳交至系辦
三、逕行修讀名額: 化材系博士班3 名、化材系工學博士1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