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
(一)學士班應屆畢業生
1. 名次在該班學生前三分之一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2. 其他特殊情形,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(二)碩士班學生
1. 修畢碩士班應修科目至少16學分。
2. 名次在該班學生前三分之一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3. 其他特殊情形,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,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二、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時程:
第一階段作業時程:114 年 2 月 24 日至 114 年 3 月 14 日。
第二階段作業時程:視第一階段申請報名人數,若尚有名額,將另行公告申請時程。
申請應具備之資料:
1. 申請表一份。
2. 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歷年成績單一份(含累計成績排名及總平均成績)。
3.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書二份(格式不拘)。
4. 研究計畫一份。
三、逕行修讀名額:
化材系博士班 3 名、化材系工學博士 1 名。
文件備妥繳交至系辦即可
